環境保護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,是推動和檢驗科學發展、民生改善的重要內容。落實中央領導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,扎實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,就必須把全國環保工作會議的部署落到實處,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戰役,改善環境質量,提高經濟發展質量,提升人民生活水平。
打好三大戰役,要以強化責任為基礎。強化各級地方政府的履職責任。建立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,督促地方政府嚴守環境質量紅線,履行保護環境職責,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推動環境質量改善。強化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管責任。依據新《環境保護法》和相關法律法規,全面督促下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環保職責,發揮并強化督查的作用;加大執法監管力度,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。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。督促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和標準要求,積極主動治理污染,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。
打好三大戰役,要以強化制度為手段。解決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問題任務重、時間緊、難度大,依靠制度治污是必然選擇。建立支撐保障制度。抓緊進一步制定完善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規,加強支撐體系建設,建立健全保障機制,落實各方責任,力求通過實行最嚴格損害賠償制度、責任追究制度、生態修復制度,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。強化監督考核制度。明確考核要求,完善考核辦法,對重點任務進行日常檢查,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。完善長效管理制度。深入總結奧運會、APEC會議期間空氣質量保障工作經驗,完善相關機制,推廣有效措施,進一步加強區域協作,做實做細區域聯防聯控機制。通過制度建設深入實施《大氣十條》,全面落實《水十條》,穩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。
打好三大戰役,要以強化監管為保障。打好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戰役,必須強化執法監管。創新監管模式。進一步探索和完善綜合督查、約談等方式,利用好新《環境保護法》的授權,全面加強對下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職責履行情況的督查。完善監管體系。嚴格落實新《環境保護法》要求,用好按日計罰、查封扣押、限產停產、行政拘留、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等手段,探索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,形成“最嚴環保法規組合拳”。加大監管力度。充分發揮“三級聯查”(國家督查、省級巡查、市縣檢查)作用,加大暗查暗訪力度,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;對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查處到位、整改到位。嚴格責任追究,對惡意違法行為,依法從嚴從重處罰;對涉嫌犯罪的,及時移送公安機關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充分利用聯合執法、交叉執法、區域執法等方式開展專項檢查,督促地方和企業持續穩步推進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治理。
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戰役既是攻堅戰,也是持久戰,需要我們以堅定的信心、頑強的意志和有力的舉措,以時不我待的精神、只爭朝夕的態度全力推進。以打好三大戰役,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,踐行改善環境質量、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莊嚴承諾。